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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在多倫多登記結婚後,

 

接下來就是在台灣登記,

 

由於我已經回台,

 

駐外館處無法驗證中文版的結婚證婚,

 

原因是因為Aziz先生他沒有能力證明他懂中文,

 

所以我們決定分批作業,

 

先在駐多倫多外館處驗證英文版結婚證書(long form),

 

再寄回台灣,

 

我找台灣的翻譯社翻譯,翻譯費用NTD840,

 

也順便請他們幫我代辦公證,代辦公證(NTD300)含公證費用(NTD750),共NTD1050,

 

弄妥後,翻譯社寄回給我,

 

我們就可以登記囉!

 

需要文件如下:

 

台籍:印章、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已翻譯公證的結婚證書

外籍:護照、中文姓名

 

只是需要在30天內登記,

 

否則會有罰款,我們逾期1天,罰NTD300= =

 

與外籍人士辦登記結婚,登記時間很長,約2個小時。

 

 

ps. 強力推薦優良翻譯社,急速交件!

Flora Hsu 業務
遠東翻譯社
10487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78號4樓之1
(O) +886-2-2719-9385 分機15 │(M) +886-972-908-3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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